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陕西省近日发布了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的出台,标志着陕西省在完善物业管理、提升居住品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新《办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进一步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机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相关各方的权利与责任。根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将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定期公布。这意味着,关乎广大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的物业服务收费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避免价格无序上涨。
对于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其物业服务收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业主的自主选择权,鼓励通过市场机制形成质价相符的收费体系。《办法》强调,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都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长期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在费用构成方面,《办法》对物业服务成本进行了清晰界定,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等。明确成本构成,有助于防止不合理收费,也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些焦点问题也作出了回应。例如,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保证金等性质的费用。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的归属和使用也作出了规定,强调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进一步保障了业主的共有收益权。
《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要求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这为《办法》的有效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陕西省此次出台的物业收费管理新规,系统性地梳理和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的各个环节,旨在建立更加透明、公平、合理的物业服务收费秩序。它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减少因收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升社区和谐度,也将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整个物业管理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从9月1日起,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将有“新章”可循,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都需及时了解并适应新规要求,共同营造更加美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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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02 22:03:12